本單位主要職責是:
(一)貫徹執行國家和省、市有關新居民服務的方針政策、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,擬訂本地新居民服務有關政策規定,推進新居民享受本地公共資源均等化。
(二)統籌安排新居民服務工作,研究制定發展規劃、年度計劃和階段性工作意見并組織實施。
(三)協調、指導所轄鄉鎮和縣有關職能部門做好新居民服務工作,研究解決新居民服務工作中的重點、難點問題,制定工作措施,落實公共服務便利化。
(四)協助縣有關職能部門做好新居民公共就業、勞動保障、住房保障、文化體育、醫療衛生、新居民子女教育、維權、法律援助、社會福利、社會救助、參政議政、精神文明建設等公共服務工作。
(五)負責全縣新居民綜合信息系統建設、信息統計、分析工作,并與職能部門共享、交換相關數據信息。
(六)組織開展新居民服務政策法規宣傳、課題調研及理論研究,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新居民素質提升等工作。
(七)完成縣委、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。